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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山东省检察院提起文化财产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445件。

海报新闻记者丛平济南报道12月17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文化财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和文化财产保护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文化财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和文化财产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三年来,文化部检察机关共提起文化财产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445件。山东省检察院高度重视齐鲁特色,以黄河、大运河、齐长城、泰山等重大文化遗产地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小规模专项督查活动。红色资源保护检察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开创性地提起文物保护诉讼75件。拓展保护维度,传承历史底蕴,办理9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推动体制机制完善,推动鲁绣(绒绣)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发展。同时,国家检察院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对文化财产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公益诉讼认识,在诉讼、规划、公益促进等14个法定领域中占据重要地位。以维护庭前公共利益为首要目标,提出程序建议415项答复/纠正率为97.1%。 12起行政公益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价值以“诉”的确认为导向。充分发挥公益民事诉讼的补充作用。针对破坏文化财产等违法行为,依据同一法律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3起。此外,国家检察院拓展社会参与渠道,邀请了包括民主人士、大学学者、记者等对检察工作感兴趣的各界人士309人,组建了文化财产保护领域的“公益”志愿者队伍,构建了“专家参与、全程监督”的公益保护模式,形成了多方参与、共同治理、文化交流的良好局面。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我们践行“执法者、普法者”的责任,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文化财产保护热点问题以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活动开展普法教育。